船舶代理需要哪些能力要求(船舶代理需要什么资质)
发布时间:2024-08-02阅读次数:16

国际船舶代理公司的业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业务员分为外勤和内勤。内勤主要负责联系船方货主码头等官方,外勤是船到港后上船执行业务操作,现场为船方提供服务。没什么具体条件要求,善于沟通是最重要的,其次要会一些基础的英语口语,这部分可以通过实际工作积累提高,不过日常口语好的话会帮助你增加一些收入的。

只要有产品和服务在出售,就会有销售的职位在招聘。对于以技术为背景的行业里面,例如电讯、软件等,销售的需求仍然会持续走高。即使在非技术领域,销售职位也一直是市场需求最旺盛的职位类别之一。行政/后勤 行政/后勤部门就是协助好上级行政领导施政行政,当好助手。

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环境保护中级工程师职称。

我司目前最主要的是在做油轮业务,所以我所能接触到的相关船舶代理及操作流程也仅限油轮这一块,对其他散货、集装箱等代理业务一知半解,等到有此类业务时,工作上肯定会相当的被动,所以在与其他代理公司的朋友接触时也注意请教,多储备相关业务知识。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

船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船务代理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即: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供应业务和其它服务性业务。船务代理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

2、船务代理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

3、船务代理业务范围很广,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船舶供应和船舶服务方面等业务以及其他服务性业务等。船务代理关系根据委托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航运代理(agentontripbasis)和长期代理(agentonlong-termbasis)两种。

4、船务:船舶进出港的装卸安排,船舶供应以及船员服务等 货运:订舱,揽货,货物装卸,报关报检,转运,理货,储存和集装箱的装,拆,分拨,转运以及集装箱的租赁,维修等。

港口物流管理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岗位有哪些

1、主要面向港口物流作业链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码头的业务管理,生产作业计划制定,物流设备的调度、使用与维护,集装箱租赁、维修与清洁,以及与港口进出口货物相关的货运代理、报关、报检理货等工作。

2、就业方向与就业岗位 面向运输代理服务员、船舶业务员、供应链管理师等职业,港口调度操作、物流操作、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供应链管理等岗位(群)。

3、港口物流管理专业就业方向:港口物流作业链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码头的业务管理,生产作业计划制定,物流设备的调度、使用与维护,集装箱租赁、维修与清洁,以及与港口进出口货物相关的货运代理、报关、报检理货等工作。

国内船舶代理备案前必须取得船舶管理业经营许可证吗

是的。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国内船舶代理备案前必须取得船舶管理业经营许可证,无证进行船舶代理属于违法行为。船舶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第十七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准许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公司,须在本规定生效后叁个月内,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要求,向交通部补办批准手续,逾期不办手续的,取消其船舶代理公司资格。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0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行业监管从行政许可到备案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新成立的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取得许可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需持有许可证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方可正式开展业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向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确保履行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职责。

如何代理国际船舶投资业务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2、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3、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如何办理船舶代理公司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船务公司设立公司需要到交通部海运司审批获得同意设立公司的批文 (无船承运人直接申请无船承运人资格证),如果是外资的,在获得前置审批的批文后,还要到北京国家商务部申请批文。持上述两个批文到广东省交通厅办理运输许可证(如果只是无船承运人就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然后持批文到深圳办理设立手续。

第十一条 船公司享有选择船舶代理公司的完全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当事各方不得在有关合同条款中限制船公司自由选择船舶代理公司。 第十二条 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费收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

现我中心提供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的咨询和代理服务,专业高效的服务为您企业顺利取得国际船舶代理资格。

新设立企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对拟新设立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再向交通部申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

三)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提单格式样本;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