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的行业主管部门
国内船舶代理通常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航运管理机构(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际船舶代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下列船舶,由交通部指定的船舶代理公司办理代理业务: (一)外国的军事舰船; (二)实习船、科学考察船; (三)旅客运输船(含旅游船)、私人游艇; (四)工程船及其辅助船; (五)其他应该指定代理的船舶。
申请船舶代理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
运营船舶资料;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运价本;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三)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提单格式样本;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材料(境内公司) 申请书。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五)有公司章程、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六)有经办业务所需要的资金。第六条 设立船舶代理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船代,顾名思义,是指船公司的代理服务。主要分为两个类别:船务代理和定舱代理。船务代理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定舱和报关等具体操作,而是涉及到船舶的泊位安排和在特定国家的停靠手续处理等事务,因为外国船只在进入中国港口时,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行政手续。
运输代理人运输代理人的类型
运输代理人的类型主要包括货运代理人和船舶代理人,它们在物流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如Forwarding Agent或Freight Forwarder,是根据委托人的需求,负责货物运输的专业机构。他们可以代表承运人接收货物,或代表货主安排运输,有些公司则同时提供这两方面的服务。
租船代理,指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人和船东代理人。
在物流行业中,运输代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是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专门负责货物运输服务的专业机构。一方面,他们可以代表货主寻找合适的运输服务,将货物承揽进来;另一方面,他们也能作为货主的代理,与承运人沟通,办理货物的托运手续,甚至可能同时进行这两类代理工作。
在商业运营中,运输代理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三种:租船代理、船务代理和货运代理。首先,租船代理是针对船舶租赁业务的代理形式,租船代理人主要任务是根据船东或租船人的指示,寻找最合适的船舶和最优租赁条件,促成交易。佣金通常由船东支付,代理费用一般占租金的1%至5%。
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不是。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是中国厦门港第二大班轮代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专业代理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与全球20强班轮公司、上千家货主企业及广大物流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
简介: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06月1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在福州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等。
你好。你说的厦门外代,福州外代都是中国外代在当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外代的全称是外轮代理,是一家船舶代理公司(船代)。外代、中外运与联合船代,是国内较大的三家船代,基本上代理了绝大部分船公司的业务。船代帮船公司处理一些港口业务和单证,衔接码头港区与船公司之间的交接等。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成立最早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由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联合经营,已有五十载历史。其秉持以人为本,追求完美服务;以诚为先,谋求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与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家航运及经贸企业建立了紧密联系。
xinu是箱东代码 貌似是 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至于楼主说得“80647”应该还少一位,应该是六位数字,这是集装箱的序列号。六位数字后面的带外框的“5”是该箱的校验码,该数值是由四位箱东代码和六位序列号决定的。
截至2011年6月,中海集运拥有150多艘船舶,整体运载能力超过56万标箱,位居世界前10大班-司之列。80余条国际、国内集装箱航线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现已拥有300多个全球代理网点。 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65年,截至2004年万海共有66艘全货柜船在营运,载货量超过9万标准箱。
外商投资公司在怎样设置船舶代理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首先,第三十一条明确,外商如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相关辅助业务,应遵循本章的规定。如果本章未作详细说明,将适用条例其他相关规定。接着,第三十二条指出,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等业务。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船舶代理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承担。经申请,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外商投资企业亦可承担船舶代理。第十四条 航行于国际航线(含港澳等航线)船舶在外商投资企业码头装卸货物,由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
而对于设立外商独资经营船舶代理公司,1995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禁止。 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外资进入国内航运市场后在经营管理方面享受不低于中资企业待遇问题,实质是市场准入问题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延续。
第二十一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一)终止经营; (二)减少运营船舶; (三)变更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四)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五)拥有的船舶在境外注册,悬挂外国旗。
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