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的理事成员
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机构设置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秘书处,其最高决策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们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的核心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以及由理事会选举的常务理事,他们共同组成常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理事会选举的其他常务理事组成。中国海商法协会设有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日常工作。
自2002年7月起,他兼任执行董事和总裁,2006年2月起更是担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如今,张建卫先生身兼数职,不仅是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常务理事和副主席,还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副会长,充分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领导力。
她的学术生涯中,她于1986年晋升为讲师,1991年成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9年起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如长江海商法协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国际海事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包括: 大会是国际海事委员会的权力机构,由所有国际海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大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以及执行秘书长、行政秘书长和财务主任。执行委员会是国际海事委员会的业务执行机构。
理事会的构成和产生办法如下:(一)协会团体会员可推荐一至五名理事候选人;(二) 协会个人会员在海商法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可由常务理事会推荐为理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