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经营者应当向原资质登记机关备案吗
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有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格许可、登记机关备案:(一)变更企业名称;(二)企业迁移;(三)变更出资人;(四)歇业、终止经营。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出处:《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九条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
第三十条 船舶报废后,其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自报废之日起失效,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在船舶报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其船舶检验证书由原发证机关加注“不得从事水路运输”字样。第三十一条 禁止使用已经报废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法律分析: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
国际船舶代理备案在哪里办
1、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国际船舶代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前往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备案,具体备案资料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联系各主管部门确认。
2、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和有关人员资历证明文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变更企业信息或者不再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3、港务局引航站备案,如果有申请供船业务还必须申请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海事局申请、边检站申请备案;手续简单点,就是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说明,报告什么的,具体视各部门的规定。检疫局备案,要求同上,如果开展供船业务,必须申请卫生许可证,手续麻烦,还有体系建设。
4、而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和有关人员资历证明文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具体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实施)。
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做船舶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1、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3、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