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管理规定(船舶买卖协议书怎么写范本)
发布时间:2024-06-10阅读次数:62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检验、登记、营运等活动的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海运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国际船舶可从事海南省内沿海水域水路运输和施工作业:2021年6月2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志强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推动航运要素加快向海南聚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海南自贸港免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游艇仅限享惠主体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规定从事游艇租赁营运业务。 第二十九条 “零关税”进口船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应经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国内外航线,每年必须至少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1个航次。

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

二手船税率

百分之0.5。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4年8个月期限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百分之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来说,二手车交易税的税率为5%,但是这个税率可能会因为不同城市的政策差异而有所调整。具体税率会根据车辆的评估价格、车龄、排量等因素进行计算,因此在实际交易中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二手车交易税的收费标准通常不会超出国家规定的48%。

二手汽车交易需要交纳二手车交易税,税率为5%。过户交易流程如下: 车主需要到所属地的车管所各分所办理《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和《行驶证》,并带上身份证。如果是公户车辆,还需要带上法人代码证书和公章。相关费用包括拓号费和工本费,共计58元。如果需要在总所办理,还需要缴纳5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区黄河水域、湖泊、水库、渠道航行和作业的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排筏、设施的所有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2、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十一条 凡从事水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符合客船规范的船舶,并按核定的吨位(定员)、航线、停靠站、点从事运输。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设点渡运。严禁超载、冒险航行。

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宁政发[1987]132号)第三十五条。2.《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违章处罚暂行办法》(宁政发(1989)114号)第十条。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89)117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合并。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促进水上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水域、湖泊、水库、城市风景园林区水域以船舶、排筏及设施经营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5、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第六条 自治区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领机动车号牌期间,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并按照临时通行牌证载明的有效期限、通行区域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通行牌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严格定义是500吨以上军用的船只,在某些方面中泛指大型可移动武器平台。艇,原意为轻快小船,现一般指小型的船,如游艇、救生艇等。也有习惯上称艇的大船,如潜艇等。但潜艇,不论其吨位大小,习惯上均称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