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经营人资质(船舶代理经营人资质要求)
发布时间:2024-06-28阅读次数:33

船代公司在取得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证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备案?各个...

1、港务局引航站备案,如果有申请供船业务还必须申请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海事局申请、边检站申请备案;手续简单点,就是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说明,报告什么的,具体视各部门的规定。检疫局备案,要求同上,如果开展供船业务,必须申请卫生许可证,手续麻烦,还有体系建设。

2、国际航行船舶、国际航行船舶负责人在海关办理备案的,应当提交《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备案表》、《运输工具负责人备案表》,并同时提交备案表随附单证栏中列明的材料。

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通知,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在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无船承运企业是境外注册的,可以选择一个经营业务实际发生口岸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外轮供应是要备案的。外轮是国内到国外的大型船舶,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就是给。远洋航行船舶到停靠的口岸进行,生活,燃油等船用必备的物资公司。外轮供应公司,可能还要包括运输的方式,但要依情况而定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特色。

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相关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无船承运企业为境外注册企业的,可任选一个经营业务实际发生口岸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6、置换后本公司下属企业拥有资格认证证书如下: 物流公司拥有外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外代公司拥有交通部颁发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和外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等。

如何申请船舶代理资格证

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持交通运输部批准文件,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后,到交通运输部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书》。

四)熟悉我国对国际航行船舶的有关法律、规章和要求,并有能力督促和帮助所代理的船舶认真遵守和执行; (五)有公司章程、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 (六)有经办业务所需要的资金。 第六条 设立船舶代理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括经营者名称、注册地等基本信息,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明,运营船舶资料,航线、班期及停靠港口等在内的一系列详细材料。交通主管部门会在3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会进行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船务代理: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业务,请问需要什么证书?证书怎么拿?_百度...

船务代理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即: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供应业务和其它服务性业务。船务代理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

租船代理,指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人和船东代理人。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

船务代理人是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船务代理业务范围很广,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船舶供应和船舶服务方面等业务以及其他服务性业务等。船务代理关系根据委托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航运代理(agentontripbasis)和长期代理(agentonlong-termbasis)两种。

船务代理业务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船舶进出港业务方面:办理船舶进出港口的申报手续,联系安排船舶引航、拖轮、靠泊、报关;洽办船舶检验、修理、扫舱、熏舱以及海事处理;办理集装箱进出港口的申报手续,联系集装箱的装卸以及洽办集装箱的联运中转业务等。

注册船舶代理公司要什么样的资质?

拟设立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按照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并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建议找个工商注册代理帮你垫资、注册以及税务登记等、快捷方便,如果你公司在船舶代理范围内涉及到船员服务或者货运代理以及进出港业务代办的话、那么还需要去长江海事局申办船舶服务资质和船员服务资质、具体资质等级看你主要从事的内贸还是国际业务。具体申办流程请访问中国长江海事局官方网站或当地海事局咨询。

目前必须由客户公司自行向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8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没有其他类似保险之类的方式。除美国公司在FMC(联邦海事委员会)下缴纳6万美元(5+1万)保证金的,在中国申请仅限中美航线NVOCC证书,可以不交保证金。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运营船舶资料;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运价本;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l 集团总公司:天津港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48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集装箱储运及相关业务、船舶运输、航运船舶代理、国际、国内进出口贸易、煤炭、焦炭批发兼零售、汽车修理、物流分拨、地产开发工程、工程建设、融资担保等。该集团注册在滨海新区。

国际船舶代理管理办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国际船舶代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行业监管从行政许可到备案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新成立的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第八条 国内停靠国际班轮的港口应当为班轮指定固定的码头、泊位,并具备装卸、储存和管理能力。第九条 国际班轮在中国港口的船舶代理业务,应委托经交通部批准设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第十条 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船公司接到交通部批准开设国际班轮航线的通知后,应在一百八十天内开航。